鞍师监督字〔2018〕13号
各本科学院(部):
根据《鞍山师范学院本科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鞍师发〔2014〕143号),激励和表彰课堂教学质量优秀的教师,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评选“2017-2018学年教学质量优秀教师”工作,并在教师节前夕进行表彰,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评选对象
承担2017-2018学年度本科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包括校内外外聘教师)。
二、评选标准及方法
1、学校对各学院(部)学年综合评价分值排名前10%且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等级为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并授予学校“2017-2018学年教学质量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2、本年度没有本科教育教学专家评价分值,综合评价分值=两学期学生评价平均分值×60%+两学期同行评价平均分值×40%。
3、各学院(部)根据发展规划与质量监督处质量监控科返回的系统中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反馈统计表,分别以任课教师为单位计算综合评价分值并进行排序。
4、各学院(部)选取排名在2017-2018学年所有本科任课教师的前10%,且综合评价分值和每一门课程的学生评价分值均≥90分的教师,并可结合教师的综合表现,提出本单位“2017-2018学年教学质量优秀教师”推荐人选。
5、各学院(部)推荐人选经发展规划与质量监督处审核并报学校批准后,确定为学校“2017-2018学年教学质量优秀教师”。
三、评选要求及其他
1、各学院(部)于8月31日10:00之前将《2017-2018学年教学质量优秀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鞍山师范学院教学质量优秀教师推荐表》电子版及获奖教师免冠照片(像素≥2M)传至aszljdxx@163.com。纸版(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到发展规划与质量监督处质量监控科(行政楼316室)。
2、2017-2018学年度未完成评教工作任务的教师不允许参选。
3、因课程安排等非教师个人原因导致没有同行评价分值的,由各学院(部)自行决定计算该教师的综合评价分值。
4、国际交流学院自行评选,评选后按要求上报。
5、各学院(部)初选结束需将评选推荐结果在本单位公示。
联 系 人:赵 伟
联系电话:2961828(851821) 15641211688(861688)
附件:1、鞍山师范学院教学质量优秀教师推荐表
2、2017-2018学年教学质量优秀教师名额分配表
3、2017-2018学年教学质量优秀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发展规划与质量监督处
2018年7月4日
附件1:
鞍山师范学院教学质量优秀教师推荐表
姓 名 |
| 所在学院(部) |
| 2寸免冠照片 (电子版) | ||
专业技术 职 称 |
| 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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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 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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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年授课 情况 | 第一学期 | 主讲课程 | 课程性质 | 授课班级 | 学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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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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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 分 值 |
| 学生评价 分值(两个学期分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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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格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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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感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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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部)意 见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学 校 意 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2017-2018学年教学质量优秀教师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学院(部) | 2017-2018学年度任课教师总数 | 分配名额(人) |
1 | 文学院 | 39 | 4 |
2 | 社会发展学院 | 32 | 3 |
3 | 外国语学院 | 88 | 9 |
4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49 | 5 |
5 | 商学院 | 57 | 6 |
6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22 | 2 |
7 |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 37 | 4 |
8 | 体育科学学院 | 29 | 3 |
9 | 音乐学院 | 28 | 3 |
10 | 美术学院 | 68 | 7 |
11 |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 59 | 6 |
12 | 公共体育教研部 | 24 | 2 |
13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 | 22 | 2 |
14 | 职业发展教育与创业就业指导教研部 | 16 | 2 |
15 | 计算中心 | 25 | 3 |
16 | 国际交流学院 |
| 1 |
| 合计 |
| 62 |
注:依据评教系统中各学院(部)两个学期承担本科教学工作任务的任课教师总人数×10%,后四舍五入,得出推荐人选分配名额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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