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校编制发布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86号)和《关于建立二级学院(部)本科教学年度质量报告编制和发布制度的通知》(鞍师发[2013]134号)的要求,现就编制发布校、学院(部)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向社会展示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和教学成果的重要载体,更是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重要依据。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主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发展规划与质量监督处牵头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编制发布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部)要实行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院长(主任)负责制,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实施编制发布工作。
三、编制范围
1.学校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2.各二级学院(部)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四、工作要求
1.学校各部门、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以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为契机,全面开展本科教学自我评估,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2.各部门应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点,按照《鞍山师范学院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见附件1)和《鞍山师范学院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见附件2),紧扣本科教学工作,分析教学基本状态,突出教学改革亮点、成就和经验,准确把握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撰写质量年度报告,全面展示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状况。
3.各部门在2017年12月15日前,按照《鞍山师范学院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任务分工》(见附件3)上报相关工作报告材料和支撑数据表(见附件4)。材料包括纸质版(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报发展规划与质量监督处教学评估科(行政楼317),电子版发送至wljnqr@163.com。
4.各二级学院(部)可参照《鞍山师范学院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并在2017年12月30日前将质量报告纸质版(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报至发展规划与质量监督处教学评估科(行政楼317),电子版发送至wljnqr@163.com。
5.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经学校批准后上报省教育厅及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并于2018年1月1日在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发布。各学院(部)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报送学校后,应同步在本单位网站首页发布。
6.本文件及附件电子版可登陆asxmys2013@163.com查阅下载,登录密码asxmys12345678。
联 系 人:于福君
联系电话:2960009 15641280013
附件:
1、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
2、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
3、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任务分工
4、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条件指标测算办法(试行)
5、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表
鞍山师范学院
2017年11月28日
附件1:
鞍山师范学院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
一、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内容要求:
(一)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包括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及服务面向、本科专业设置情况,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情况及本科生所占比例,本科生源质量情况等。
(二)师资与教学条件。描述学校师资队伍数量及结构情况、生师比、本科生主讲教师情况、教授承担本科课程情况,教学经费投入情况,教学用房、图书、设备、信息资源及其应用情况等。
(三)教学建设与改革。揭示教学过程各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等。特别是培养方案特点、开设课程门数及选修课程开设情况、课堂教学规模、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等。
(四)质量保障体系。阐述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落实情况、领导班子研究本科教学工作情况、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日常监控及运行、规范教学行为情况,本科教学基本状态分析,开展专业评估、专业认证、国际评估情况等。
(五)学生学习效果。呈现学生学习满意度、应届本科生毕业情况、学位授予情况、攻读研究生情况、就业情况、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毕业生成就等。
(六)特色发展。总结学校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特色和经验。
(七)需要解决的问题。针对影响教学质量的突出问题,分析主要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建议。
二、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格式要求:
(1)标题:黑体小二加粗居中,单倍行距;
(2)一级标题:黑体小三顶左,单倍行距;
(3)二级标题:黑体四号顶左,单倍行距;
(4)三级标题:黑体小四顶左,单倍行距;
(5)段落文字:宋体小四,两端对齐书写,段落首行左缩进2个汉字符。行距20磅。
(6)表格:表名置于表的上方,宋体五号居中,表格内文字为宋体,大小根据表的内容自行调整。
(7)图:图名置于图的下方,宋体五号居中,单倍行距。
附件2:
鞍山师范学院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
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
2.教师数量及结构
3.专业设置情况(全校本科专业总数、当年本科招生专业总数以及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
4.生师比
5.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6.当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7.生均图书
8.电子图书、电子期刊种数
9.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其中生均实验室面积)
10.生均本科教学日常运行支出
11.本科专项教学经费(自然年度内学校立项用于本科教学改革和建设的专项经费总额)
12.生均本科实验经费(自然年度内学校用于实验教学运行、维护经费生均值)
13.生均本科实习经费(自然年度内用于本科培养方案内的实习环节支出经费生均值)
14.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学年度内实际开设的本科培养计划内课程总数,跨学期讲授的同一门课程计一门)
15.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按学科门类)
16.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按学科门类)
17.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不含讲座)
18.教授讲授的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一门课程的全部课时均由教授授课,计为1;由多名教师共同承担的,按教授实际承担学时比例计算)
19.应届本科生毕业率
20.应届本科生学位授予率
21.应届本科生初次就业率
22.体质测试达标率
23.学生学习满意度(调查方法与结果)
24.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调查方法与结果)
25.其他与本科教学质量相关数据
说明:
1.数据的计算方法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文件。
2.财务数据(如经费、工资等)按照自然年计算,截止到2016年年底;教学数据(学生、教师、专业、课程等)应按照学年度计算,为2016-2017学年。
3.第10项数据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号)文件,是指学校开展普通本科教学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仅指教学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302类)(不含教学专项拨款支出),具有包括:教学教辅部门发生的办公费(含考试考务费、手续费等)、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含体育维持费等)、劳务费、其他教学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学生活动费、教学咨询研究机构会员费、教学改革科研业务费、委托业务费等)。取会计决算数。
4.第23、24两项数据本次可视为本校此项工作基础斟酌公布。
5.质量报告中的各项数据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附件3:
内容 | 主要表述 | 责任部门 |
本科教育基本情况 | 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及服务面向、本科专业设置情况 | 教务处 |
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情况及本科生所占比例 | 党政办公室 | |
本科生源质量情况 | 招生就业指导处 | |
师资与教学条件 | 学校师资队伍数量及结构情况;生师比情况;信息资源及其应用情况 | 人事处 |
本科生主讲教师情况、教授承担本科课程情况;信息资源及其应用情况 | 教务处 | |
教学经费投入情况 | 财务处 | |
教学用房情况 | 后勤工作管理处 | |
教学设备、信息资源及其应用情况 | 资产管理处 | |
图书情况 | 图书馆 | |
教学建设与改革 | 揭示教学过程各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等。特别是培养方案特点、开设课程门数及选修课程开设情况、课堂教学规模、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等。 | 教务处 |
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 职创部 | |
质量保障体系 | 阐述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落实情况、校领导班子研究本科教学工作情况、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 | 党政办公室 教务处 质量监督处 |
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日常监控及运行、规范教学行为情况,本科教学基本状态分析,开展专业评估、专业认证、国际评估情况等。 | 质量监督处 | |
学生学习效果 | 学生学习满意度 | 质量监督处 |
应届本科生毕业情况;学位授予情况 | 教务处 | |
应届本科生就业情况;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毕业生成就 | 招生就业指导处 | |
应届本科生攻读研究生情况 | 学生处 | |
应届本科生体质测试达标率 | 公体部 | |
特色发展 | 总结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特色和经验 | 教务处 质量监督处 |
需要解决的问题 | 针对影响教学质量的突出问题,分析主要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建议 | 教务处 质量监督处 |
各学院(部) 本科质量报告 | 参照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内容及主要描述和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撰写 | 各学院(部) |
附件4:
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条件指标测算办法(试行)
折合在校生数=普通本、专科(高职)生数+硕士生数*1.5+博士生数*2+留学生数*3+预科生数+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夜大(业余)学生数*0.3+函授生数*0.1
全日制在校生数=普通本、专科(高职)生数+研究生数+留学生数
+预科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进修生数
教师总数=专任教师数+聘请校外教师数*0.5
生师比=折合在校生数/教师总数
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具有研究生学位专任教师数/专任教师数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行政办公用房面积)/
全日制在校生数
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折合
在校生数
生均图书=图书总数/折合在校生数
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的专任教师数/专任教师数
生均占地面积=占地面积/全日制在校生数
生均学生宿舍面积=学生宿舍面积/全日制在校生数
百名学生配教学用计算机台数=(教学用计算机台数/全日制在校生数)*100
百名学生配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全日制在校生数)*100
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当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当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生均年进书量=当年新增图书量/折合在校生数
附件5:
鞍山师范学院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表 | |||
| 学校名称 | 鞍山师范学院 | |
1 | 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 | 党政办公室 | |
2 |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数 | 教务处 | |
3 | 其中:专升本学生数 | 教务处 | |
4 | 中职升本学生数 | 教务处 | |
5 | 教师总数 | 人事处 | |
6 | 专任教师数 | 人事处 | |
7 | 教授总数 | 人事处 | |
8 | 教授所占比例 | 人事处 | |
9 | 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所占比例 | 人事处 | |
10 | 45周岁以下中青年教师所占比例 | 人事处 | |
11 | 本科专业总数 | 教务处 | |
12 | 当年本科招生专业总数 | 招生就业处 | |
13 | 当年新增本科专业数 | 教务处 | |
14 | 当年停招本科专业数 | 招生就业处 | |
15 | 当年撤销本科专业数 | 教务处 | |
16 | 生师比 | 人事处 | |
17 | 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万元) | 资产管理处 | |
18 | 当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万元) | 资产管理处 | |
19 | 生均图书(册) | 图书馆 | |
20 | 电子图书数(册) | 图书馆 | |
21 | 电子期刊数(种) | 图书馆 | |
22 |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平方米) | 后勤工作管理处 | |
23 | 生均实验室面积(平方米) | 资产管理处 | |
24 | 生均本科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元) | 财务处 | |
25 | 本科专项教学经费(万元) | 财务处 | |
26 | 生均本科实验经费(元) | 财务处 | |
27 | 生均本科实习经费(元) | 财务处 | |
28 | 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门) | 教务处 | |
29 | 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哲学 | 教务处 |
经济学 | 教务处 | ||
法学 | 教务处 | ||
教育学 | 教务处 | ||
文学 | 教务处 | ||
历史学 | 教务处 | ||
理学 | 教务处 | ||
工学 | 教务处 | ||
农学 | 教务处 | ||
医学 | 教务处 | ||
管理学 | 教务处 | ||
艺术学 | 教务处 | ||
30 | 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哲学 | 教务处 |
经济学 | 教务处 | ||
法学 | 教务处 | ||
教育学 | 教务处 | ||
文学 | 教务处 | ||
历史学 | 教务处 | ||
理学 | 教务处 | ||
工学 | 教务处 | ||
农学 | 教务处 | ||
医学 | 教务处 | ||
管理学 | 教务处 | ||
艺术学 | 教务处 | ||
31 | 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 | 教务处 | |
32 | 教授讲授的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 | 教务处 | |
33 | 应届本科生毕业率 | 教务处 | |
34 | 应届本科生学位授予率 | 教务处 | |
35 | 应届本科生初次就业率 | 招生就业处 | |
36 | 应届毕业生体质测试达标率 | 公体部 | |
37 | 学生学习满意度调查结果(满意所占比例) | 质量监督处 | |
38 | 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调查结果(满意所占比例) | 招生就业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