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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教学工作常态监控机制,为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奠定坚实基础,学校决定开展2018“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将应用到本科教学评估、专业认证等各项工作中,数据填报的质量将关系到我省对各高校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全校上下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重视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填报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细致地研究《数据填报指南》,理解其内涵和要求,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专门负责数据采集上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刘庚炜

副组长:孙诒丹

总协调单位:发展规划与质量监督处

成员单位:党政办公室  教务处  科技处  人事处  学生处

团委  招生就业指导处  国际交流合作处

财务处  资产管理处  后勤工作管理处

图书馆  信息中心  教师教育中心 

本科各二级学院(部)

以上各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工作职责

1.总协调单位(发展规划与质量监督处)工作职责

负责数据填报工作的总体组织与协调;

负责学校全部数据的最终审核、报送。

2.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负责任务分解部分的数据填报工作;

单位负责人负责任务分解部分的审核工作。

3.二级学院(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负责职能部门分配的数据采集工作;

单位负责人负责数据采集部分的审核工作。

三、数据填报平台

各成员单位用下发的用户名和密码在数据平台V3.2上完成数据填报工作,平台登陆地址为:http://udb.heec.edu.cn由于数据指标以及采集系统的变化,请各单位进行数据填报前仔细阅读填报指南(登陆填报系统或在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QQ群577033835中下载)。

四、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解

学校按照填报数据项的部门归属进行了数据填报工作的任务分解,明确负责单位的填报任务、审核责任人及填报时间。(见附件1)

五、数据录入流程及时间安排

数据填报工作时间为2018年10月17日-11月30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8年10月11日11月15日)

序号

日期

工作任务

负责单位

负责人

1

10月17

数据库初始化和系统分级配置工作

发展规划与质量监督处

王立娟

2

10月18-22

建立部门用户账号,设置密码,部门相应表格填报赋权

发展规划与质量监督处

王立娟

3

10月23

召开学校工作会议,全面启动填报工作

发展规划与质量监督处

于福君

 

第二阶段:数据填报与负责单位审核阶段(2018年10月2311月20日)

本系统所需录入的数据表中包括基础数据表,基础数据表中数据要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需要优先录入系统中。优先录入的表格填报完成,确保准确无误并提交审核通过后(原则上不可以修改)其他表格才可以录入。

 

序号

日期

工作任务

负责单位

审核负责人

4

10月23

表1-3 学校相关行政单位

表1-4 学校教学科研单位

人事处

陈学宽

5

10月23

表1-5-1 专业基本情况

教务处

李良俊

表1-5-2专业大类情况表

教务处

李良俊

6

10月24-31日

表1-6-1 教职工基本信息

表1-6-3 外聘教师基本信息

人事处

陈学宽

表1-7本科生基本情况

教务处

李良俊

7

表1-8-1 实验场所

教务处

李良俊

8

表1-8-2科研基地

科技处

石磊

9

111-11月20

其余相关采集表

成员单位

各负责人

第三阶段:数据审核、反馈阶段(2018年11月21-25日)

发展规划与质量监督处负责学校全部数据的最终审核,对于有问题的数据将反馈到相关负责部门进行修改或重新填报。

第四阶段:数据分析、备份与报送阶段(2018年11月2630日)

发展规划与质量监督处对审核后的数据进行分析、备份,并于2018年11月30日向教育部评估中心正式提交学校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

、填写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审核、把关。

2、各单位数据填报员负责本部门任务的填报。各单位信息采集数据录入完成后由数据填报员和单位负责人鞍山师范学院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任务承诺书签名,标明填报日期,加盖部门公章,报发展规划与质量监督处存档。

3、各单位负责本部门数据的初审,发展规划与质量监督处负责对全数据进行复审。

4、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填报和审核工作。

5、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填报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学习,信息填报员须加入QQ群:577033835,发展规划与质量监督处将在群中传达信息、进行填报交流。若填报中有疑问,咨询发展规划与质量监督处。

 

联 系 人:王立娟   

联系电话:2960665  15641286158(886158)

 

 

附件:

1.鞍山师范学院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表

2.鞍山师范学院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任务承诺书

 

 

 

                                                  发展规划与质量监督处

                                                     2018年10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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