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师监督字〔2019〕4号
有师范专业的本科各学院、高职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关于请对师范类专业认证一级监测报告数据核验的函》(高教评估中心函〔2019〕31号)相关通知,现请有师范类专业的本科各学院、高职院对师范类专业认证一级监测报告(专业篇)数据进行复核确认,具体要求如下。
一、数据核验专业
美术学(师范)、音乐学(师范)、生物科学(师范)、化学(师范)、物理学(师范)、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历史学(师范)、英语(师范)、汉语言文学(师范)、体育教育(师范)、小学教育(师范)(中师升本)、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中师升本)、学前教育(专升本)、学前教育(中职升高职本科)、学前教育(师范)、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二、报告来源
报告数据均来源于学校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的基础数据。
三、工作内容及安排
1.各师范类专业一级监测报告电子版已保存在公共邮箱asjxpg@163.com(密码:asjxpg665)中,请各学院自行下载。
2.请各学院组织本学院师范类专业认真核验已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尤其对“是否师范类专业”、“经费填报的单位(万元)”、“数据项为空”等异常数据问题进行复核确认。
3.对确因数据填报、边界理解、专业遗漏等问题需要修改、增加或删除已填报相关数据信息的师范专业,请各学院按一级监测报告数据核验反馈表(见附件1)要求进行填写。
4.有师范类专业的学院作为数据质量的主体方,需对所填报及核验数据的原始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填写《鞍山师范学院2018年师范类专业认证一级监测报告数据校验任务承诺书》(附件2)。
5.请各学院将附件1、附件2填好后,务必于3月22日10:00前反馈至发展规划与质量监督处(行政楼317)。学校汇总后将反馈至教育部评估中心。
6.经教育部核准后,学校将于4月1日-4月7日组织需修改数据的专业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上修改并重新提交相关数据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师范类专业认证一级监测报告数据核验反馈表
附件2:鞍山师范学院2018年师范类专业认证一级监测报告数据校验任务承诺书
联 系 人:王立娟
联系电话:15641286158(886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