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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师范学院2021年校内专业评估方案


有师范类专业的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专业评估和专业认证手段,完善本科专业建设与评估机制,保障和提高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切实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根据《鞍山师范学院2021年工作要点》《鞍山师范学院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和《鞍山师范学院二级学院(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2021年校内本科专业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根据学校2021年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分三类开展2021年校内本科专业评估工作:

(一)学前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

(二)历史学、汉语言文学、物理学、化学、小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英语、美术学

(三)生物科学、书法学、体育教育、音乐学、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

二、评估标准

(一)师范类专业认证中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

(二)师范类专业认证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

(三)师范类专业认证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

(四)师范类专业认证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

三、组织实施

学校发展规划与质量监督处负责统筹实施校内专业评估工作,相关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有关专业教师和管理人员为成员的学院专业评估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校内专业评估工作,并指定专业骨干教师作为评估秘书,负责做好评估过程中的协调、沟通等工作。

四、评估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前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

1.专业自评阶段(4-6月)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组织学前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2个专业在2020年申报材料基础上,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书(2021版)》和《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2021版)》的最新要求,全面开展专业自评自建工作,按要求完成师范类专业认证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工作,高质量完成各项认证申报材料、相应支撑材料以及专家进校考察基础性准备工作,并接受辽宁省教育学院专家进校指导检查。

2.学校评估阶段(7月初-7月中旬)

学校聘请相关专业领域校外认证专家开展校内专业评估工作,审阅相关认证材料、实地进校考察、提出整改意见。

3.整改提升阶段(7月中旬-8月末)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组织学前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2个专业按专家反馈意见进行整改提升。

4.专家进校阶段(9月份)

正式接受省认证专家进校实地考察。

注:以上程序及时间随省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安排进行调整。

(二)历史学、汉语言文学、物理学、化学、小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英语、美术学

1.专业自评阶段(412-830日)

各相关学院组织各参评专业依据认证标准全面开展专业自评工作,修订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按照教育部《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书(2021版)》和《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2021版)》的最新要求,撰写并完成《专业认证申请书》《专业认证自评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分析报告》等认证申报材料,收集整理相关支撑材料。

2.学校评估阶段(91-915日)

学校聘请相关专业领域专家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专业认证申请书》《专业认证自评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分析报告》等相关材料进行评审,并反馈整改意见。

3.整改提高阶段(9月中旬-10月)

各学院组织相关专业按专家反馈意见进行整改提升,修订完善相关认证材料。

4.认证申报阶段(11-12月)

各学院组织相关专业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完成2022年拟参加第二级认证的申报工作。

(三)生物科学、书法学、体育教育、音乐学、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

1.专业自评阶段(412-1030日)

各相关学院组织各参评专业依据认证标准开展专业自评工作,修订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按照教育部《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书(2021版)》和《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2021版)》的最新要求,撰写并完成《专业认证申请书》《专业认证自评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分析报告》等认证申报材料,收集整理相关支撑材料。

2.学校评估阶段(111-1115日)

学校聘请相关专业领域专家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专业认证申请书》《专业认证自评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分析报告》等相关材料进行评审,并反馈整改意见。

3.整改提高阶段(11月中旬-12月)

各学院组织相关专业按专家反馈意见进行整改提升,修订完善相关认证材料。

学校鼓励第三类各参评专业参与第二类专业评估工作,达到认证申报条件的,列入2022年拟参加第二级专业认证的申报工作。

五、结果应用

评估结果为学校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深化专业改革,新专业申报以及科学制定招生计划提供客观依据。

评估结果作为学校对各专业进行资源配置的主要依据。

评估结果作为学校申报2022年拟参加第二级认证专业的重要依据。

评估过程和结果将用于指导学院找准专业发展和努力方向,形成一批优势和特色专业,各专业整改落实情况将作为学校在下一轮专业评估中的重要考察指标之一。

六、具体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专业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院长要亲自负责,动员全专业教师参与评估工作,组织学习专业认证标准,明确评估目的、原则,深刻领会专业认证指标内涵,将评估工作落到实处。

(二)专业评估工作小组负责专业评估的具体工作,应根据学校工作进度,紧密结合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的基础数据,参考专业认证要求,认真统计分析专业办学情况,开展各专业自评自建工作。积极组织广大教师参与自评和材料收集、整理工作,认真撰写专业认证申请书、专业自评报告等。

(三)评估工作要实事求是,自评报告要全面体现专业现状,摸清“家底”,对问题的挖掘要深刻、全面,所提供数据必须准确无误,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发生,学院要严格把关,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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