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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本科专业信息填报及新设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鞍师监督字〔2017〕8


各二级学院:

日前,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新设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请组织各专业按以下具体要求认真落实。

一、本科专业信息填报工作

1.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学校成立以孙诒丹副校长为组长的本科专业信息填报工作领导小组,由发展规划与质量监督处负责信息填报的统筹、协调、监督等工作,各学院具体负责信息填报工作。

2.填报系统及用户名

填报系统网址为http://zypt.upln.cn/sdb。各专业登录用户名为学校代码+下划线+**码,专业用户如遗忘密码,可电话(2960665)咨询发展规划与质量监督处重置密码。

3.填报内容

    各专业填报内容不同,详细内容请登录填报系统认真查看。各专业此前填报的内容已保存在系统中,此次填报可根据专业建设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从已参加专业综合评价或新设专业评估专业调出的教师,在调入专业参加专业综合评价或新设专业评估时不重复计算其数量和成果。

4.填报时间

填报工作在4月14日至4月27日期间进行。填报系统将于4月14日8:00开启,请各专业务必于4月25日8:00前完成相关数据网络填报和学院核查工作,学校将于4月278:00前完成校级核查工作。

二、新设本科专业评估工作

1.评估范围

书法学、服装与服饰设计、酒店管理、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商务英语、应用统计学、统计学。

2.评估主要内容

新设专业评估将依据《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主要评估以下内容:人才培养方案、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实践教学条件、图书资料、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具体请各专业按照本科专业信息系统填报要求进行填报

3.评估程序

(1)信息填报参评专业按照要求在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平台填报数据、信息。

2数据、信息公示参评专业填报的数据、信息通过辽宁本科教学管理平台面向社会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3)定量指标数据核查及定性指标专家评审。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参评专业的定量指标数据进行核查,定性指标进行评审。

(4)公布评估结果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院长(负责人)要亲自领导和组织信息填报及新设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确保填报的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并按时、高质量完成数据填报工作。

2.学校建立数据填报、核查责任人制度。按教育厅要求,请各学院于4月2410:00前各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学公章的《本科专业信息平台数据材料填报确认书》(附件3)一式1份,报送发展规划与质量监督处(行政楼316)

3.各学院应对数据填报进行逐级核查,对于数据填报不及时、不准确、影响信息填报及专业评估工作的专业,学校将予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负责人。

4.学校将建立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微信群,用于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消息的及时发布与沟通,请各学院院长、副院长务必加入。

 

:王立娟

联系电话:2960665  15641286158(886158)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2.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新设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3.本科专业信息平台数据材料填报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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