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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师范学院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切实做好学校统计监督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学校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发挥统计数据的综合性、基础性、客观性特点,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坚持方法科学、遵循规律、及时准确、真实可靠、防止虚假,切实提升统计监督有效性,为精准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二、主要措施

深刻认识贯彻落实《监督意见》的重要意义

1.《监督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新时代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高瞻远瞩和系统谋划,是坚持党对统计工作全面领导的又一次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意见》是加强党对教育统计工作全面领导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体现,是把党的领导贯穿统计工作始终的重要实践。

(二)切实履行贯彻落实《监督意见》的主体责任

2.学校将学习贯彻《监督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强化统计监督职能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学校成立教育统计工作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履行贯彻落实《监督意见》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党的领导贯穿学校教育统计监督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3.校党委会专题学习研究《监督意见》,全面传达部署教育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意见》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落实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把贯彻落实《监督意见》各项任务纳入学校重点督办事项,督促推动全面落实。召开学校2022年教育统计工作会议,对学校各统计部门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开展学习宣传和专题培训深刻理解强化统计监督职能的重要意义。

(三)夯实教育统计数据质量和工作基础

4.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教育部《教育统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将教育统计纳入学校依法治校、依法办学、依法履职职责范围。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建立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约谈制度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制度。

5.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执行教育部《教育统计调查制度》和《鞍山师范学院教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压实数据质量责任意识。学校统计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实行校长负责制,业务分管校领导进行专项把关,各部门(单位)分级负责、相互协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统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6.严格规范统计工作流程。学校接到上级机关下达的统计任务后,由党委发展规划部(处)制定实施方案,按业务内容分解到相关部门(单位);相关责任部门(单位)按规定时间完成数据信息采集和填报工作,经统计员签字、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报分管校领导审阅后,连同《统计承诺书》,报送党委发展规划部(处);党委发展规划部(处)审核并汇总各部门(单位)报送的数据信息,提请学校教育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后,由校长终审签字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7.建立健全学校统计资料(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学校各部门(单位)负责保管本部门(单位)的统计资料、各种统计报表,对外报送的统计报表和资料全部送交校档案馆存档。学校各类统计台账、原始记录至少保存5年,电子数据资料和纸质统计调查表永久保存。

8.强化统计基础能力建设。学校定期组织统计员培训重点针对统计报表的编报、软件的使用、统计资料的管理、统计分析的撰写、统计人员的职责等方面组织学习交流,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技能水平。进一步加大现代信息技术运用力度,加快大数据在统计调查工作中的运用。

(四)依法独立履行教育统计监测评价职能

9.建立学校教育统计数据解读、预测预警机制,增强学校教育统计分析的客观性、预警性和有效性。党委发展规划部(处)重点对学校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情况、重大风险挑战应对成效、广大师生反映突出问题解决情况等进行监测分析,审核各部门填报数据及原始材料,评估研判发展态势,提出统计监督意见,为学校风险防控提供数据支撑。建立健全监测评价结果反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形成反馈闭环。

(五)建立健全教育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

10.强化学校统计部门与纪检监察、审计、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工作协同。强化在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中的协同配合,实现精准对接,推动统计造假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到位。将防惩统计造假等统计监督情况作为组织部门考核、评价、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

三、组织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

统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校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重要意义,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监督意见》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自觉接受统计监督。

(二)强化工作落实

校属各单位要对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细化举措,明确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学校对学习贯彻落实《监督意见》情况开展检查指导,跟踪落实,传导责任压力。

(三)健全保障机制

学校将统计监督体系建设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做好经费保障。加快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统计监督能力建设和实践探索,为更好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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