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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校本科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基础性工作的通知

各本科学院(部):

为更好的执行鞍山师范学院本科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鞍师发2014143号)、《关于制定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工作办法的通知》鞍师监督字〔201525号)等文件要求,平稳运行学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系统,使本科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本科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础性工作流程

(一)账号权限

在同一个电脑上安装并运行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及本科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系统(下载邮箱:fzghczljd@163.com  密码:a123456);

各教学单位设立2个登陆账号,分别是数据管理员账号(账号:学院名称01 密码:123456)和系统操作员账号(账号:学院名称02 密码:123456)。根据功能权限各教学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并妥善保管账号(附件1)。

(二)课程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

各学院(部)于第10周前将本学期所有课程信息(课程名称、任课教师、上课对象、开课模式等)完整准确地录入到鞍山师范学院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课程信息录入具体要求及技术问题由教务处统一处理。

(三)考评类别设置(本科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系统)

学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只需进行考评类别设置。

各学院(部)根据课程性质将其考评类别分别设置成“课堂、实验、体育、艺术”(操作详见附件2)。

(四)同行考评参评教师设置(本科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系统)

在完成课程考评类别设置的基础上,在系统中进行同行考评参评教师的院系、教研室等信息设置(操作详见附件3),之后开展同行教师评价。

(五)时间安排

学生评价时间为第16周~第17周,即1214日~1225日,同行评价时间为第17周~第18周,即1221日~1231日。

(六)评价结果

当前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学校开放数据管理员查阅及下载权限,各教学单位可利用评价结果进行数据分析、反馈,及时形成当前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析报告,并在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第1周之内将电子版报告发至aszljdxx@163.com(附件4)。

二、听评课要求

(一)学校负责本科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工作;各教学单位是本科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主体。

(二)各学院(部)要在学期初1-3周内安排同行听评课,并根据听课计划在第12周前在本科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系统内完成同行考评参评人员设置;

(三)各学院(部)在制订听课时务必做到:每一位教师每学期至少被听2次课,每次听课同行不能少于2人。听课少于2人的,期末同行评教时结果将被系统自动去掉,听课结果无效;

(四)各学院(部)必须确保本单位教师听评课工作全覆盖,因组织不到位造成教师没有被评教的,学校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各学院(部)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完成本学期听课计划,要高度重视教研活动的开展,在每次教研活动中要有评课环节,并认真填写《教师听课手册》,学校将不定期组织本科教育教学督导专家进行专项抽查。

三、督导检查

发展规划与质量监督处将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前期基础性工作纳入到学校期中教学检查专项督查,对未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的单位进行通报。


附件:1.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系统功能及权限

2.学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考评类别设置

3.同行考评参评人员设置

4. 学院(部) 20   -20   学期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分析报告》


联 系 人:朱世玉

联系电话:2960733    


发展规划与质量监督处

                            202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