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部):
为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市委巡察整改工作部署,推动学校领导干部深入课堂、深入师生,及时了解、动态掌握教学第一线情况,及时发现、协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经2020年9月3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学校制定了《鞍山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听课管理办法》(鞍师发〔2020〕42号),请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部)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落实。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学校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干部均须按要求完成听课工作,听课形式由领导干部自行安排,课表和听课记录本由发展规划与质量监督处统一提供。发展规划与质量监督处每月初通报全校领导干部上一月份听课情况,每学期末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领导干部听课执行情况。
现请各职能部门按本部门中层副职上干部人数,于9月9日15:00前到发展规划与质量监督处(行政楼320)领取学校文件和听课记录本,并自行登录邮箱fzghczljd@163.com(密码:a123456 )下载本学期课表。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负责人务必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干部,并组织好本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听课工作,并于9月28日下班前,将本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听课完成情况报发展规划与质量监督处备案(以电子版形式发至aszljdxx@163.com),学校汇总后于九月初进行通报。发展规划与质量监督处将不定期组织专家对领导干部听课记录本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