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师监督字〔2018〕7号
各相关部门、学院(部):
为推进本科教学正常运行,优化教学管理,学校定于第10、11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1、各学院(部)进行教学工作自检自查;
2、学校组织各项教学工作的抽检抽查。
二、组织与实施
(一)各学院(部)自检自查
1、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各专业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2、本学期各专业(教研室)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3、领导及教师听课、调停课等工作的实施情况;
4、教风学风及教学秩序运行情况;
5、教学保障设施(教学铃、桌椅、灯光、多媒体设备、实验设备、教室卫生)等情况。
(二)学校随机抽查
1、校领导、机关部门负责人、校教育教学专家随机听评课;
2、教学秩序巡查情况;
3、学校重点对调、代、补课情况进行跟踪巡查;
4、教务系统中本学期课程录入情况。
三、相关工作要求
1、期中教学检查是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的重要措施,要求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做到边检查、边总结、边改进、边建设,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期中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违反教学管理规定的,各学院负责人应约谈相关责任人并做好整改,构成教学事故的,要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进行认定处理;
3、具体事宜请与朱世玉联系,联系电话:2961828(51821) 15714022017。
发展规划与质量监督处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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