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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发展规划部(处)职能职责


党委发展规划部、发展规划处是负责学校高等教育研究、事业规划、综合改革、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以及办学质量评估评价等工作的综合性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开展高等教育研究,对学校事业发展进行整体设计,提出办学定位、发展规模、办学层次、办学类型以及学科专业总体结构布局等的基本思路和工作建议,为校党委推进改革发展提供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或决策咨询。

2、负责编制实施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指导学科建设、专业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专项规划以及各学院()规划的编制实施。负责对学校各类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评估和总结。

3、负责学校重大宏观政策的调研论证,参与学校学科专业结构调整、招生计划编制、预算编制以及重大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工作的调研与论证。

4、负责统筹学校重大对外战略合作,组织拟定或审核学校层面校地、校校、校企合作等重大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5、负责拟定并推动实施学校综合改革方案,进行重大改革调研、决策咨询、政策制定与执行方案设计。

6、负责学校综合数据信息的统计、分析与审核,统筹监测学校主要发展指标的建设状态和发展水平,牵头完成高等教育综合统计、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等综合性数据信息上报工作。

7、负责学校章程的制定、修订和组织落实工作。围绕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对学校重要政策类制度文件进行前置审核,推进学校规章制度体系、治理体系建设。

8、负责学校法治工作综合协调工作。

9、履行校内第三方职能,负责学校各层次办学质量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重点发展领域的校内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及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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