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师监督字〔2018〕3号
各学院(部):
为切实做好本学期本科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现将相关前期基础性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学生评教安排在第16周~第17周进行,同行评教安排在第17周~第18周进行。
二、课程录入
教务处负责统筹组织各学院(部)于第8周前将本学期所有课程信息完整准确地(含学生信息导入)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
课程信息录入具体要求及技术问题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三、听评课要求
1、各学院(部)要在开学三周内安排好同行听课计划,并于3月16日(周五)11:00前将《鞍山师范学院同行听课安排表》(见附件)电子版传至aszljdxx@163.com 。
2、各学院(部)在制订听课安排时务必做到:每一位教师每学期至少被听2次课,每次听课同行不能少于2人。听课少于2人的,期末同行评教时结果将被系统自动去掉,听课结果无效。
3、各学院(部)必须确保本单位教师听评课工作全覆盖,因组织不到位造成教师没有被评教的,学校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各学院(部)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完成本学期听课任务,要高度重视教研活动的开展,在每次教研活动中要有评课环节,并认真填写《教师听课手册》,期末教学检查工作中学校将组织本科教育教学专家进行抽查。
四、督导检查
发展规划与质量监督处将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前期基础性工作纳入学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对未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的单位进行通报。
附件:鞍山师范学院同行听课安排表
联 系 人:赵 伟(质量监控科科长)
联系电话:2961828(51821) 15641211688(61688)
发展规划与质量监督处
2018年3月6日
鞍山师范学院发展规划与质量监督处 2018年3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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