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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鞍山师范学院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校属各级党组织、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鞍山师范学院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 闵 党委书记

刘庚炜 党委副书记、校长

副组长:栾培新 党委副书记

侯冬岩 党委委员、副校长

孙诒丹 党委委员、副校长

郭宪春 党委委员、副校长

金玉莹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长江 副校级领导

员: 张春勇 党政办公室主任

陈学宽 党委组织部部长

兰成华 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

巴成贺 纪检监察室主任

刘业懋 党委武装部(保卫处)部(处)长

白雪峰 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

徐铁军 工会副主席

于福君 发展规划与质量监督处处长

李良俊 教务处处长

人事处处长

科技处处长

刘海涛 国际交流合作处处长

王成瑜 财务处处长

资产管理处处长

后勤工作管理处处长

校园建设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发生岗位变动,由其接替者自动继任。

学校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与质量监督处,负责统筹协调学校法治工作,于福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中国共产党鞍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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