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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师范学院2021年度规章制度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学校规章制度体系,确保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时效性,为我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和《鞍山师范学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规章制度清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教师教育特色鲜明地方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目标,遵循现代大学管理体制机制的要求,着力构建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规章制度体系,加强制度清理工作,全面推进学校法治工作,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组织领导

学校规章制度清理工作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党委发展规划部(处)统筹负责规章制度清理工作。校属各单位成立清理工作小组,负责审查清理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清理工作的联系协调。

本次规章制度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工作原则,各单位负责对自己制定并在全校实施的规章制度提出清理意见;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制定的规章制度,由主要制定单位负责沟通协调,统一提出清理意见。

三、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范围为我校现行由学校批准、以学校名义印发并在全校范围实施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规定”“办法”“细则”等。各单位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内部管理制度等,可参照本方案自行清理。

四、清理标准

明确各项规章制度的“留”“废”“改”“立”,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完善。

(一)保留。与现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上级文件、学校章程以及当前高等教育发展形势相适应,适宜于学校管理实际与发展需要,制定以来执行良好,无需进一步修改完善的现行规章制度,将予以保留。

“暂行”“试行”规章制度超过2年的不予保留,应根据需要予以正式实施或废止、修订。确需继续按“暂行”“试行”执行的,由起草单位说明情况,经学校审批后予以保留。

()废止。现行规章制度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止:

1.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上级文件及学校章程相抵触的;

2.无法适应当前高等教育发展形势和学校管理实际及发展需要的;

3.学校已制定新的规章制度,但原有相关规章制度未及时废止的。

(三)修订。现行规章制度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修订:

1.制定时所依据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现已发生部分变动的;

2.与当前高等教育发展形势和学校管理实际与发展需要存在定不适应性的;

3.制定执行以来存在一定问题,有进一步修改完善必要的。

(四)新立。目前学校尚未制定,但按照上级要求或学校实际需要,应当建立健全的,或与现行制度整体上不相适应,需要废止后重新制定的,可新立规章制度。

五、进度安排

(一)自检自查阶段(2021126-1215)

1.召开学校规章制度清理工作会议,部署规章制度清理工作。

2.各单位根据职责范围、结合工作实际,对本单位起草的学校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清查、整理,从文体、内容、执行效果、依据和合法性等方面,逐文进行审核,提出是否保留、修改、废止或新制定的初步意见,并填写《鞍山师范学院规章制度清理情况统计表(2021年)》(见附件)。对于需要修订、废止或新制定的,简要提出理由、依据以及拟完成的时间截点。

《统计表》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21510:00前报党委发展规划部(处)政策法规科(行政楼316),电子版发至assffzb@163.com。本方案(含附件)电子版可登陆党委发展规划部(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二)学校审查阶段(20211216-1230)

3.党委发展规划部(处)会同相关部门、学校法律顾问审查各单位提交的统计材料,组织集中讨论,初步确定“留、废、改、立”的规章制度目录,提出审核意见,并报校党委审定。

(三)规章制度目录汇编阶段(2022131日前)

4.党委发展规划部(处)负责将校党委审议通过继续执行的规章制度目录汇编成册,发布《鞍山师范学院规章制度目录汇编(2021年)》和《鞍山师范学院拟新制(修)订规章制度目录汇编(2022年)》。

(四)规章制度制(修)订阶段(202231-1130)

5.各单位根据审查意见,按照《鞍山师范学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做好2022年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六、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全面清理校内规章制度是推进依法治校、完善治理体系、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必然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规章制度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保证质量,按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完成任务。学校定期督办检查,通报工作进度,确保本次规章制度清理工作顺利完成。

()合法合规,注重实效。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规章制度的合理性与有效性。要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充分尊重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延续性,审慎制订出台各项规章制度。


联 系 人:党委发展规划部(处)政策法规科 于双媛

联系电话:2961828


附件:鞍山师范学院规章制度清理工作登记表(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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